心宝丸
通用名称:心宝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2728
生产企业: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温补心肾,益气助阳,活血通脉。用于治疗心肾阳虚,心脉瘀阻引起的慢性心功能不全;窦房结功能不全引起的心动过缓、病窦综合症及缺血性心脏病引起的心绞痛及心电图缺血性改变。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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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麒麟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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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60mg*6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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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浓缩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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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洋金花、人参、肉桂、附子、鹿茸、冰片、人工麝香、三七、蟾酥。 |
阿法骨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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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小丸,除去包衣显棕褐色:气香,味甘、微苦、有麻舌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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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TEIJINPHARMALIMITEDIWAKUNIPHARMACEUTICALFACT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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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728 |
注册证号H2010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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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补心肾,益气助阳,活血通脉。用于治疗心肾阳虚,心脉瘀阻引起的慢性心功能不全;窦房结功能不全引起的心动过缓、病窦综合症及缺血性心脏病引起的心绞痛及心电图缺血性改变。 |
骨质疏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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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慢性心功能不全按心功能1﹑2﹑3级一次分别服用120﹑240﹑360毫克,一日3次,一疗程为2个月。1. 在心功能正常后改为日维持量60~120毫克。2. 病窦综合症病情严重者一次300~600毫克,一日3次,疗程为3~6个月。2. 其他心律失常(期外收缩)及房颤,心肌缺血或心绞痛一次120~240毫克,一日3次,一疗程为1~2个月。 |
在充分控制患者正常血钙值的基础上,调整本品的服用量。慢性肾衰竭和骨质疏松症通常成人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0.5-1.0ug。但应按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甲状旁腺机能低减症,其它维生素D代谢异常所致的疾病通常成人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1.0-4.0ug,口服。但应按疾病、年龄、症状、病情适当增减用量。儿童对小儿的骨质疏松症,常用量为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0.01-0.03ug/kg。其他疾病时,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0.05-0.1ug/kg。但应按病情、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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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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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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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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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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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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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口服后,由肠道迅速被吸收到血液中,受肝脏微粒体的25羟化酶的作用,侧链的第25位被羟化,成为有活性的物质1α,25-(OH)2D3,分布于肠道及骨骼等靶组织,与受体结合促进肠道钙吸收和骨形成等一系列生理活性。促进肠道吸收钙及升高血钙作用:给缺乏维生素D的大白鼠和摘除肾脏的大白鼠服用阿法骨化醇的实验结果,证实本品有促进肠道钙吸收及血钙上升的作用。促进骨形成作用:通过孵化9日的鸡胚组织培养的研究结果,证明正常的骨形成中1α,25-(OH)2D3是必需的。肾切除的大白鼠:在肾部分切除而出现许多较多骨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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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阴虚内热、肝阳上亢、痰火内盛者以及孕妇、青光眼患者忌服。服药后如觉口干者,可饮淡盐开水或每日用生地10g水煎送饮。运动员慎用。 |
给有高磷血症的患者服用时,要并用磷酸结合剂使血清磷值下降。为了预防过量给药,在本品服用期间,应定期测定血清钙值,调整服药量以避免导致高钙血症。在发生高血钙时,应立即停止服用。在血清钙值恢复正常后,再开始减量服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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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