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柴胡颗粒
通用名称:小柴胡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0935
生产企业: 广西恒拓集团仁盛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解表散热,疏肝和胃。本品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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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十万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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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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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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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柴胡﹑黄芩﹑半夏(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辅料为蔗糖。 |
阿法骨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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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棕褐色颗粒;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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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西恒拓集团仁盛制药有限公司 |
TEIJINPHARMALIMITEDIWAKUNIPHARMACEUTICALFACT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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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935 |
注册证号H2010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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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解表散热,疏肝和胃。本品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
骨质疏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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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在充分控制患者正常血钙值的基础上,调整本品的服用量。慢性肾衰竭和骨质疏松症通常成人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0.5-1.0ug。但应按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甲状旁腺机能低减症,其它维生素D代谢异常所致的疾病通常成人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1.0-4.0ug,口服。但应按疾病、年龄、症状、病情适当增减用量。儿童对小儿的骨质疏松症,常用量为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0.01-0.03ug/kg。其他疾病时,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0.05-0.1ug/kg。但应按病情、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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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双下肢小腿后部有痒感,挠之,见有圆形疹点隐显,继而痒感加剧,出现密集的约绿豆粒大小的丘疹;颜色稍深于皮肤,一直上达臀部以下。2.双下肢前侧无丘疹显现。双上肢从腋部侧至手弯以上内侧,亦见密集丘疹显现,奇痒难忍。3.小腹部见几处由稀疏的丘疹形成疹丘。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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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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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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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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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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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抗肝细胞损害、抗炎解热、抑菌、抗病毒和调节机体免疫功能,以及兴奋脑垂体一肾上腺皮质功能,改善造血功能,抗血小板聚集等。 |
本品口服后,由肠道迅速被吸收到血液中,受肝脏微粒体的25羟化酶的作用,侧链的第25位被羟化,成为有活性的物质1α,25-(OH)2D3,分布于肠道及骨骼等靶组织,与受体结合促进肠道钙吸收和骨形成等一系列生理活性。促进肠道吸收钙及升高血钙作用:给缺乏维生素D的大白鼠和摘除肾脏的大白鼠服用阿法骨化醇的实验结果,证实本品有促进肠道钙吸收及血钙上升的作用。促进骨形成作用:通过孵化9日的鸡胚组织培养的研究结果,证明正常的骨形成中1α,25-(OH)2D3是必需的。肾切除的大白鼠:在肾部分切除而出现许多较多骨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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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给有高磷血症的患者服用时,要并用磷酸结合剂使血清磷值下降。为了预防过量给药,在本品服用期间,应定期测定血清钙值,调整服药量以避免导致高钙血症。在发生高血钙时,应立即停止服用。在血清钙值恢复正常后,再开始减量服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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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