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氨维胶囊
通用名称:复方氨维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4257
生产企业: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成人滋养强壮、体质虚弱、机体疲劳、患病期间或愈后、胃肠障碍、营养不良、发热性消耗性疾病、孕妇及产妇等的营养补充;儿童发育期的营养补充,小儿偏食造成的营养不良,患病期间或愈后,胃肠障碍,发热性消耗性疾病,体质虚弱;有助于增强人体免疫能力。用于各种疾病所致的低蛋白血症的辅助治疗,如:慢性肝病、肝硬化或肾病所致的低蛋白症;外科手术后或恶性肿瘤所致负氧平衡和低蛋白血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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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帅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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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粒*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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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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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氨基酸等。 |
阿法骨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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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红色、白色、咖啡色和黄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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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TEIJINPHARMALIMITEDIWAKUNIPHARMACEUTICALFACT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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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257 |
注册证号H2010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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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成人滋养强壮、体质虚弱、机体疲劳、患病期间或愈后、胃肠障碍、营养不良、发热性消耗性疾病、孕妇及产妇等的营养补充;儿童发育期的营养补充,小儿偏食造成的营养不良,患病期间或愈后,胃肠障碍,发热性消耗性疾病,体质虚弱;有助于增强人体免疫能力。用于各种疾病所致的低蛋白血症的辅助治疗,如:慢性肝病、肝硬化或肾病所致的低蛋白症;外科手术后或恶性肿瘤所致负氧平衡和低蛋白血症。 |
骨质疏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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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包括15岁以上儿童):每次2粒,每日1-2次,或遵医嘱。 儿童(7-14岁):每次1粒,每日1-2次,或遵医嘱。 |
在充分控制患者正常血钙值的基础上,调整本品的服用量。慢性肾衰竭和骨质疏松症通常成人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0.5-1.0ug。但应按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甲状旁腺机能低减症,其它维生素D代谢异常所致的疾病通常成人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1.0-4.0ug,口服。但应按疾病、年龄、症状、病情适当增减用量。儿童对小儿的骨质疏松症,常用量为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0.01-0.03ug/kg。其他疾病时,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0.05-0.1ug/kg。但应按病情、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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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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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未满7岁的婴幼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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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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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见用法用量项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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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无须进行剂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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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复方含有8种人体合成蛋白质所必需的氨基酸、一种非必需氨基酸和5种维生素,可改善必需氨基酸缺乏导致的蛋白质合成障碍,发挥营养性支持作用。 |
本品口服后,由肠道迅速被吸收到血液中,受肝脏微粒体的25羟化酶的作用,侧链的第25位被羟化,成为有活性的物质1α,25-(OH)2D3,分布于肠道及骨骼等靶组织,与受体结合促进肠道钙吸收和骨形成等一系列生理活性。促进肠道吸收钙及升高血钙作用:给缺乏维生素D的大白鼠和摘除肾脏的大白鼠服用阿法骨化醇的实验结果,证实本品有促进肠道钙吸收及血钙上升的作用。促进骨形成作用:通过孵化9日的鸡胚组织培养的研究结果,证明正常的骨形成中1α,25-(OH)2D3是必需的。肾切除的大白鼠:在肾部分切除而出现许多较多骨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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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儿童须在监护人指导监督下服用。2.若长期服药后无明显症状改善,请咨询医师。3.请放在儿童触不到的地方。4.服用本品后尿液变黄是由于药品中含维生素B2的缘故。 |
给有高磷血症的患者服用时,要并用磷酸结合剂使血清磷值下降。为了预防过量给药,在本品服用期间,应定期测定血清钙值,调整服药量以避免导致高钙血症。在发生高血钙时,应立即停止服用。在血清钙值恢复正常后,再开始减量服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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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