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沙星滴眼液
通用名称:氧氟沙星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3438
生产企业: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 商标 |
葵花 |
||
| 规格 |
2.5g*12袋 |
||
| 剂型 |
颗粒剂 |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本品主要成分为麻黄、黄芩、紫苏子、甘草、桑白皮、苦杏仁、地骨皮、石膏。 |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
| 生产企业 |
湖北武当金鼎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国药准字Z4202112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平喘止咳,利咽祛痰。用于小儿肺炎喘咳,咽喉炎症。 |
|
| 用法用量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本品口服。小儿一岁以下,一次0.8g(一次1/3袋),一至三岁,一次1.6g (一次2/3袋),四岁以上,一次2.5g(一次1袋)。一日 4次。 |
|
| 不良反应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
尚不明确。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
| 儿童用药 |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
| 老人用药 |
|
不适用。 |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
尚不明确。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