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咽清毒颗粒
通用名称:鼻咽清毒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2386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化痰散结。本品用于热毒蕴结鼻咽,鼻咽肿痛,以及鼻咽部慢性炎症,鼻咽癌放射治疗后分泌物增多等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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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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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g*8袋 |
10ml*10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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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口服溶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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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野菊花、苍耳子、重楼、蛇泡勒、两面针、夏枯草、龙胆、党参。 |
本品系用健康猪或牛脾脏为原料,制成的含多肽氨基酸和多核苷酸混合物的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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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味先甜后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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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386 |
国药准字H23021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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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化痰散结。本品用于热毒蕴结鼻咽,鼻咽肿痛,以及鼻咽部慢性炎症,鼻咽癌放射治疗后分泌物增多等症。 |
本品用于某些抗生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或霉菌性细胞内感染的辅助治疗(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小儿轮状病毒性肠炎等);亦可作为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剂;本品可用于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症、慢性皮肤黏膜真菌病等免疫缺陷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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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g,一日2次,30天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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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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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尚不明确。 |
1.禁与热的饮料、食品同服,以免影响疗效。|2.混浊或变色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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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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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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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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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请遵医嘱。 |
1.服药期间忌食鱼、虾、酒、绿豆、西红柿等食物,以免影响疗效。|2.按照用法用量使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3.成人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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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