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加氟栓
通用名称:替加氟栓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3616
生产企业: 成都第一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胃肠、食道等消化道癌症。亦用于乳腺癌、原发性肝癌。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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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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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5g |
10g*8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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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栓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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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替加氟 |
野菊花、苍耳子、重楼、蛇泡勒、两面针、夏枯草、龙胆、党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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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味先甜后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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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616 |
国药准字Z44022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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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胃肠、食道等消化道癌症。亦用于乳腺癌、原发性肝癌。 |
清热解毒,化痰散结。本品用于热毒蕴结鼻咽,鼻咽肿痛,以及鼻咽部慢性炎症,鼻咽癌放射治疗后分泌物增多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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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直肠用药。一次500mg(1粒),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20g,一日2次,30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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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骨髓抑制反应较轻,有白细胞、血小板下降。神经毒性反应有头痛、眩晕、共济失调、精神状态改变等。少数病人有恶心、呕吐、腹泻、肝肾功能改变。偶见发热、皮肤瘙痒、色素沉着。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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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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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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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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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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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氟尿嘧啶的衍生物,在体内经肝脏活化逐渐转变为氟尿嘧啶而起抗肿瘤作用。能干扰和阻断DNA、RNA及蛋白质合成,主要作用于S期,是抗嘧啶类的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其作用机制、疗效及抗瘤谱与氟尿嘧啶相似,但作用持久,吸收良好,毒性较低。化疗指数为氟尿嘧啶的2倍,毒性仅为氟尿嘧啶的1/4~1/7。慢性毒性试验中未见到严重的骨髓抑制,对免疫的影响较轻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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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计数若出现骨髓抑制,轻者对症处理,重者需减量,必要时停药。2、轻度胃肠反应可不必停药,给予对症处理,严重者需减量或停药,餐后使用可减轻胃肠道反应。3、有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使用时应慎重,酌情减量。 |
请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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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