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酸甲地孕酮片
通用名称:醋酸甲地孕酮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3712
生产企业: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晚期乳腺癌和子宫内膜癌的姑息治疗(即复发性﹑不能手术的或已经转移的患者)。不能替代目前接受的手术,放射或化学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1mg*100片 |
10ml:0.25g |
|
| 剂型 |
片剂 |
注射剂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甲地孕酮. |
本品主要成份:氟尿嘧啶。 |
|
| 性状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712 |
国药准字H2202346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晚期乳腺癌和子宫内膜癌的姑息治疗(即复发性﹑不能手术的或已经转移的患者)。不能替代目前接受的手术,放射或化学治疗。 |
本品的抗瘤谱较广,主要用于治疗消化道肿瘤,或较大剂量氟尿嘧啶治疗绒毛膜上皮癌.亦常用于治疗乳腺癌﹑卵巢癌﹑肺癌﹑宫颈癌﹑膀胱癌及皮肤癌等. |
|
| 用法用量 |
乳腺癌:一日160mg,一日剂量,一次或分次服用。子宫内膜癌:根据疾病的情况,一日40—320mg,一日剂量,一次或分次服用。或遵医嘱。 |
1.氟尿嘧啶作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所用剂量相差甚大。单药静脉注射剂量一般为按体重一日10~20mg/kg,连用5~10日,每疗程5~7克(甚至10克)。|2.若为静脉滴注,通常按体表面积一日300~500mg/m2,连用3~5天,每次静脉滴注时间不得少于6~8小时;静脉滴注时可用输液泵连续给药维持24小时。|3.用于原发性或转移性肝癌,多采用动脉插管注药。|4.腹腔内注射按体表面积一次500~600mg/m2。每周1次,2~4次为1疗程。 |
|
| 不良反应 |
1.主要为恶心头晕倦怠 2.突破性出血 3.孕期服用有比较明确的增加女性后代男性化的作用 |
1.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黏膜 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如经证实心血管不良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停用。 |
|
| 禁忌 |
1.对本品种的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2.严重肝功能不全.3.血栓性静脉炎及血栓患者.4.妊娠诊断试验. |
1.人类有极少数由于在妊娠初期三个月内应用本品而致先天性畸形者,并可能对胎儿产生远期影响。故在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2.由于本品潜在的致突﹑致畸及致癌性和可能在婴儿中出现的毒副反应,因此在应用本品期间不允许哺乳。|3.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本品。氟尿嘧啶禁忌用于衰弱病人。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由于对新生儿具有潜在的有害作用,服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孕妇用药,参见【注意事项】。 |
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应用本品期间禁止哺乳。 |
|
| 儿童用药 |
尚无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 |
尚不明确 |
|
| 老人用药 |
所进行的临床研究没有对老年病人单独评估。 |
尚不明确 |
|
|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 本品为孕激素,对激素依赖性肿瘤生长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是通过抑制垂体促性腺激素的分泌,并影响雌激素的分泌;此外,本品还通过作用于雌激素受体,干扰其与雌激素的结合等作用,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 毒理研究: 生殖毒性试验提示,高剂量的甲地孕酮对某些雄性大鼠胎儿有可逆性的雌性化作用。 据国外说明书记载,本品给予雌性犬时间达7年,有增加良性和恶性乳腺肿瘤发生的现象,但是,在大鼠和猴的可比较性研究中并未发现此现象,对于犬和人之间肿瘤发生的相关性目前尚不清楚,所以在使用时,应进行利益和风险的评价。 |
本品在体内先转变为5-氟-2-脱氧尿嘧啶核苷酸,后者抑制胸腺嘧啶核苷酸合成酶,阻断脱氧尿嘧啶核苷酸转变为脱氧胸腺嘧啶核苷酸,从而抑制DNA的生物合成。此外,通过阻止尿嘧啶和乳清酸掺入RNA,达到抑制RNA合成的作用。本品为细胞周期特异性药,主要抑制S期细胞。 |
|
| 注意事项 |
1.治疗前排除妊娠。2.治疗期间必须有安全的避孕措施。3.不应推荐在妊娠最初四个月内使用孕酮类药物。4.如果在妊娠最初四个月内使用了本品,应将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险告知患者。5.正在使用本品的育龄妇女应劝其不要怀孕。6.常规的密切监测适用于所有采用本品治疗的复发性或转移性肿瘤患者,具有血栓性静脉炎病史的患者应慎用。 |
1.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和致癌性,但在人类,其致突﹑致畸和致癌性均明显低于氮芥类或其他细胞毒性药物,长期应用本品导致第二个原发恶性肿瘤的危险性比氮芥等烷化剂为小。|2.除单用本品较小剂量作放射增敏剂外,一般不宜和放射治疗同用。|3.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本品。其他有下列情况者慎用本品。|(1)肝功能明显异常。|(2)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mm2﹑血小板低于5万/mm2者。|(3)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胃肠道)或发热超过38℃者。|(4)明显胃肠道梗阻。|(5)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平衡失调者。|4.开始治疗前及疗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5.老年患者慎用氟尿嘧啶,年龄在70岁以上及女性患者,曾报告对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有个别的严重毒性危险因素。密切监测和保护脏器功能是必要的。|6.用本品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以减少消化道出血的可能。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