藿香正气口服液
通用名称:藿香正气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0020409
生产企业: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解表化湿,理气中和。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带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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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太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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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l*10支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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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口服液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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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辅料为聚山梨酯80、肉桂油。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盐酸小檗碱0.1克。辅料为淀粉、梭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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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味辛,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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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南精忠威尔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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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409 |
国药准字H41023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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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化湿,理气中和。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带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的胃肠炎、细菌性痢疾等肠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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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
口服一次0.1~0.3g ,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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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皮疹、瘙痒、头晕等。 |
口服不良反应较少,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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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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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缺乏资料,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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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因本品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导致黄疸,故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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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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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毛莨科植物黄连根茎中所含的一种主要生物碱,可由黄连、黄柏或三棵针中提取,也可人工合成。本品对细菌只有微弱的抑菌作用,但对痢疾杆菌、大肠杆菌引起的肠道感染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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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有医师指导;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本品含生半夏,应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宜过量或长期服用。用药后如出现说明书描述的不良反应或其他不适时应停药,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孕妇及哺乳期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有医师指导。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溶血性贫血患者禁用。遗传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的儿童应禁用,因本品可引起溶血性贫血以致黄疸。2.妊娠期头三个月慎用。3.如服用过量过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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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