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三维亚铁口服溶液
通用名称:复方三维亚铁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3375
生产企业: 成都长青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慢性失血、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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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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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复方 |
1.2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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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口服溶液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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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本品每10毫升含硫酸亚铁120毫克,硫酸锌4毫克,硫酸铜2毫克,盐酸赖氨酸20毫克,维生素B62毫克,维生素B120.0002毫克。辅料为: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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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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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长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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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375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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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失血、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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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毫升,一日3次,饭后服用。预防量为治疗量的1/5。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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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可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2.本品可引起肠蠕动减少,可致便秘,并排泄黑便。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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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铁负荷过高、血色病、含铁血黄素沉着、严重肾功能不全等患者禁用。2.非缺铁性贫血患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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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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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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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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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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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于日常补铁时,应采用预防量。2.治疗剂量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3.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等患者慎用。4.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应与浓茶同服。6.本品宜在饭后或饭时服用,以减轻胃部刺激。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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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