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鹿丸
通用名称:全鹿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1722
生产企业: 红桃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补肾填精,健脾益气。用于脾肾两亏所致的老年腰膝痠软、神疲乏力、畏寒肢冷、尿次频数、带下。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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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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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375g(阿莫西林0.25g: 克拉维酸0.1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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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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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全鹿干、锁阳(酒炒)、菟丝子、枸杞子(盐水炒)、肉苁蓉、党参、白术(炒)、当归(酒炒)、麦冬、沉香、炙甘草等32味。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莫西林0.5克和克拉维酸0.12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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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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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722 |
国药准字H19994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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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肾填精,健脾益气。用于脾肾两亏所致的老年腰膝痠软、神疲乏力、畏寒肢冷、尿次频数、带下。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5.其他感染: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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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口服。1.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一次1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2.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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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孕妇及小儿禁用;阴虚火旺者禁用。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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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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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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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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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品可通过胎盘,脐带血中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4~1/3,故孕妇禁用。2. 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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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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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体重小于40kg的儿童,建议选用混悬剂。 由于新生儿及婴儿的肾功能不健全,阿莫西林的代谢会被延迟,在儿科治疗中对于小于三个月的婴儿酌减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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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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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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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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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7.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 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2) 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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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