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佳松(氟康唑滴眼液)
通用名称:氟康唑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864
生产企业: 湖北中佳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抗真菌药。适用于治疗白色念珠菌、烟曲霉菌、隐球菌及球孢子菌属等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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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乐佳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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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8ml: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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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外用液体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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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辅料含增稠剂玻璃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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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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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864 |
国药准字H1502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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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抗真菌药。适用于治疗白色念珠菌、烟曲霉菌、隐球菌及球孢子菌属等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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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眼。每日4~6次,重症每1~2小时一次,每次1~2滴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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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偶见轻微眼一过性刺激。2.如药物局部吸收过多,可能会出现胃肠道的某些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3.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渗出性多形红斑。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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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氟抗唑及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对任何一种砒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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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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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使用本品资料有限,不能推荐儿童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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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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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氟康唑属三唑类广谱抗真菌药,通过高度选择性地抑制真菌细胞色素P-450甾醇C-14-α-脱甲基作用,使真菌内的14-α-甲基甾醇堆积,从而抑制真菌的繁殖和生长。体外试验表明:本品对新型隐球菌和念珠菌属有抑菌活性。动物经口和静脉注射氟康唑,对以下动物真菌感染模型有效:念珠菌属感染(包括免疫缺陷动物的全身性念珠菌病)。新型隐球菌感染(包括颅内感染)。小孢子菌属和毛癣菌属感染等。氟康唑还对皮炎芽生菌感染和粗球孢子菌感染(包括颅内感染)有效。对荚膜组织胞浆菌引起的正常动物和免疫抑制动物的感染也有效。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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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重度真菌性角膜炎应以全身抗真菌药治疗为主,本品局部治疗为辅。2.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3.用药前需就诊,以明确是否需先进行清创处理。4.肝、肾功能严重障碍者慎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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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