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参素胶囊
通用名称:苦参素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763
生产企业: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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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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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1g*24粒 |
1.2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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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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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氧化苦参碱 分子式:C15H24N2O2H2O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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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和颗粒,无臭,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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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63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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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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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0.2克(2粒),每日三次,必要时可每次服0.3克(3粒)。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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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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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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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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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无儿童用药经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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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减量或遵医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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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能降低乙型肝炎病毒(DHBV)感染鸭血清DHBV-DNA水平;对CCL4和D-半乳糖胺所致的小鼠中毒性肝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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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3、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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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