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比萘芬片
通用名称:盐酸特比萘芬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4133
生产企业: 成都奥邦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由皮真菌如发癣菌(红色发癣菌、须疮癣菌、断发癣菌、堇色发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头发真菌感染。 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 皮真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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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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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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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乳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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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特比萘芬。 |
主要成份:维A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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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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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奥邦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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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133 |
国药准字H20083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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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由皮真菌如发癣菌(红色发癣菌、须疮癣菌、断发癣菌、堇色发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头发真菌感染。 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 皮真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
用于寻常痤疮及角化异常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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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0.25克,每日一次,疗程如下: 皮肤感染的疗程:手足癣[趾(指)... |
每日40~80mg(最高不超过0.12g),分2~4次口服,疗程4~8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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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轻至中度,且常为一过性。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型的皮肤反应(皮疹,薰麻疹等)。个别严重的皮肤反应病例(如Stevens 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曾见报道,若发生进行性皮疹,则应停药。罕见味觉改变,包括味觉缺失,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停用本品。曾报道,极个别患者发生尿中红细胞增多。 |
用药部位可能发生红斑、肿胀,脱屑、结痂、色素增加或减退。偶见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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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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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维生素A衍生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急性或亚急性皮炎、湿疹类皮肤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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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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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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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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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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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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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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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盐酸特比萘芬是一种具有广谱抗真菌活性的丙烯胺类药物。本品能特异地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高选择性抑制真菌的麦角鲨烯环氧化酶,使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麦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受阻,从而达到杀灭或抑制真菌的作用。 |
外用本品可能会引起皮肤刺激症状,如灼感、红斑及脱屑,可能使皮损更明显,但同时表明药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肤多半可适应及耐受,刺激现象可逐步消失。若刺激现象持续或加重,可在医师指导下间歇用药,或暂停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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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 在特比萘芬与口服避孕药合用的患者中己报告有月经不调的病例发生,尽管其发生率仍然处于单独服用口服避孕药患者的发生率之内。 特比萘芬对安替比林或地高辛的清除没有影响。 特比萘芬可降低经静脉注射的咖啡 因的清除达19% 特比萘芬可降低地昔帕明的清除达82%。 特比萘芬可增加环袍素的清除达15%。 另一方面,一些代谢诱导性药物可以加速特比萘芬的血桨清除率,如利福平能够增加特比萘芬的清除率100%;另一些抑制细胞色素P450的药物则可以抑制特比萘芬的血浆清除如:西咪替丁能够降低特比萘芬的清除率33%。如果有必要同时使用这些药物时,特比萘芬的剂量应作相应的调整。 |
1.用药部位避免日光照射。|2.儿童慎用。|3.不应大面积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5.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育龄妇女用药期间严禁受孕。|6.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7.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8.用于治疗痤疮,起初数周可暂加剧,仍应继续治疗6周以上才能达到最大疗效。|9.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刺激或脱屑,不宜用于皮肤皱褶处。|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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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