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振口服液
金振口服液

金振口服液

OTC甲类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金振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70018

生产企业: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1. 本品具有清热解毒,祛痰止咳的功能。2. 用于小儿急性支气管炎符合痰热咳嗽者,表现为发热﹑咳嗽﹑咳吐黄痰﹑咳吐不爽﹑舌质红﹑苔黄腻等。3. 偶见用药后便溏,停药后即可复常,风寒咳嗽或体虚久咳者忌服,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金振口服液
金振口服液
复方碘苷眼膏
复方碘苷眼膏
类型

OTC甲类

非处方药

商标

康缘

规格

10ml*10支

剂型

合剂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是羚羊角、平贝母等。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黄色的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生产企业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70018

国药准字H3102295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主要用于:1. 本品具有清热解毒,祛痰止咳的功能。2. 用于小儿急性支气管炎符合痰热咳嗽者,表现为发热﹑咳嗽﹑咳吐黄痰﹑咳吐不爽﹑舌质红﹑苔黄腻等。3. 偶见用药后便溏,停药后即可复常,风寒咳嗽或体虚久咳者忌服,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点状角膜炎、单纯疱疹性结膜炎等眼部疾病。

用法用量

口服。1. 六个月至一岁,一次5ml,一日3次。2. 二岁至三岁,一次10ml,一日2次。3. 四岁至七岁,一次10ml,一日3次。4. 八岁至十四岁,一次15ml,一日3次,疗程为 5~7 天,或遵医嘱。

每次适量涂于眼睑内,一日35次。

不良反应

偶见药后便溏,停药后即可恢复常。

使用后可能出现轻微刺激感、眼部不适、红肿等不良反应。长期或过量使用可能导致角膜损伤、视力下降。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注意事项

偶见用药后便溏,停药后即可复常;风寒咳嗽或体虚久咳者忌服。

1. 避免接触眼睛内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碘过敏者禁用;4. 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