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氨酚烷胺颗粒
复方氨酚烷胺颗粒

复方氨酚烷胺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复方氨酚烷胺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7258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氨酚烷胺颗粒
复方氨酚烷胺颗粒
复方碘苷眼膏
复方碘苷眼膏
类型

处方药

非处方药

商标

规格

12袋

剂型

颗粒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

性状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7258

国药准字H3102295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点状角膜炎、单纯疱疹性结膜炎等眼部疾病。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袋,一日2次。

每次适量涂于眼睑内,一日35次。

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使用后可能出现轻微刺激感、眼部不适、红肿等不良反应。长期或过量使用可能导致角膜损伤、视力下降。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避免接触眼睛内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碘过敏者禁用;4. 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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