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七痛经胶囊
田七痛经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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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七痛经胶囊

田七痛经胶囊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田七痛经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392

生产企业: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田七痛经胶囊
田七痛经胶囊
复方碘苷眼膏
复方碘苷眼膏
类型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商标

规格

剂型

主要成分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性状

生产企业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392

国药准字H3102295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点状角膜炎、单纯疱疹性结膜炎等眼部疾病。

用法用量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每次适量涂于眼睑内,一日35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使用后可能出现轻微刺激感、眼部不适、红肿等不良反应。长期或过量使用可能导致角膜损伤、视力下降。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儿童用药

老人用药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使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避免接触眼睛内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碘过敏者禁用;4. 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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