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体果胶铋胶囊
通用名称:胶体果胶铋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4012
生产企业: 山西好医生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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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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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0mg(以Bi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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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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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胶体果胶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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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黄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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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012 |
国药准字H31022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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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点状角膜炎、单纯疱疹性结膜炎等眼部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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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3粒﹐一日4次﹐分别于三餐前1小时及临睡时服用。 |
每次适量涂于眼睑内,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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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服用本品后,粪便可呈无光泽的黑褐色,但无其他不适,当属正常反应,停药后1-2天内粪便色泽转为正常。 |
使用后可能出现轻微刺激感、眼部不适、红肿等不良反应。长期或过量使用可能导致角膜损伤、视力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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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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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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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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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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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口服后可在胃黏膜上形成保护性薄膜,并能刺激胃黏膜上皮细胞分泌粘液,增加对黏膜的保护作用。此外,能杀灭幽门螺杆菌,促进胃炎愈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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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避免接触眼睛内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碘过敏者禁用;4. 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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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