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肤康搽剂
通用名称:儿肤康搽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018
生产企业: 四川森科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除湿,祛风止痒。用于儿童湿疹、热痱、荨麻疹,证属实热证或风热证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小儿沐浴具有抗菌消毒,滋养和保护皮肤的作用。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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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繁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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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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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搽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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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芦荟、苦参、白芷、当归、白鲜皮、苍耳子、地肤子、黄柏、石菖蒲、艾叶、皂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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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芳香,放置后有少量沉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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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018 |
国药准字H31022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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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除湿,祛风止痒。用于儿童湿疹、热痱、荨麻疹,证属实热证或风热证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小儿沐浴具有抗菌消毒,滋养和保护皮肤的作用。 |
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点状角膜炎、单纯疱疹性结膜炎等眼部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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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每次取本品约30ml,涂擦患处,轻揉2-3分钟,用温水冲洗干净,一日2-3次;也可用本品适量涂抹全身,保持2~3分钟,然后用温水清洗;或用本品200ml,加5~6倍温水稀释后。反复洗涤全身。 |
每次适量涂于眼睑内,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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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使用后可能出现轻微刺激感、眼部不适、红肿等不良反应。长期或过量使用可能导致角膜损伤、视力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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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严重感染皮肤病患者不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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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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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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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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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抗变态反应作用:实验表明儿肤康搽剂有明显的迟发变态反应抑制作用,即有抗变态反应的功效。2.抗炎作用:实验结果表明儿肤康搽剂有明显的抑制过敏性炎症的作用,随着药物剂量的增高其抗炎作用越强。3.止痒作用:实验结果表明儿肤康搽剂可显著提高豚鼠对磷酸组胺造成的痒刺激的耐受能力,止痒作用确切。4.儿肤康搽剂的皮肤刺激实验结论:儿肤康搽剂的刺激反应平均值为0,为无刺激性制剂。5.儿肤康搽剂皮肤致敏实验结论:儿肤康搽剂的致敏反应平均值及致敏率均为0,为弱致敏性制剂。6.儿肤康搽剂皮肤急性毒性实验结论:儿肤康搽剂及其5倍、10倍浓度药液与家兔完整和损伤皮肤接触24小时后,连续7天观察未见有全身及局部的毒性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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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搽剂,切忌内服。2.严重感染皮肤病患者不宜使用。 |
1. 避免接触眼睛内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碘过敏者禁用;4. 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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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