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附暖宫丸
通用名称:艾附暖宫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085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功能主治:理气补血,暖宫调经。用于子宫虚寒,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腰酸带下。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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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同仁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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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6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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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水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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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艾叶﹑白芍﹑川芎﹑当归﹑地黄﹑蜂蜜﹑黄芪﹑肉桂﹑吴茱萸﹑香附﹑续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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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至黑色的水蜜丸;气微,味甘而后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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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085 |
国药准字H31022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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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补血,暖宫调经。用于子宫虚寒,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腰酸带下。 |
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点状角膜炎、单纯疱疹性结膜炎等眼部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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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3次。 |
每次适量涂于眼睑内,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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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使用后可能出现轻微刺激感、眼部不适、红肿等不良反应。长期或过量使用可能导致角膜损伤、视力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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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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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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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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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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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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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6.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8.治疗月经不调,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避免接触眼睛内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碘过敏者禁用;4. 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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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