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儿清解液
通用名称:健儿清解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3309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清热解毒,消滞和胃。用于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脘腹胀满。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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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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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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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口服溶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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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成份陈皮、金银花、菊花、苦杏仁、连翘、山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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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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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309 |
国药准字H31022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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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解毒,消滞和胃。用于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脘腹胀满。 |
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点状角膜炎、单纯疱疹性结膜炎等眼部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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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婴儿一次4毫升,五岁以内8毫升,六岁以上酌加,一日3次。 |
每次适量涂于眼睑内,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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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使用后可能出现轻微刺激感、眼部不适、红肿等不良反应。长期或过量使用可能导致角膜损伤、视力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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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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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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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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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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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脾胃虚弱、大便次数多者慎用。|4.6岁以上儿童可在医师指导下加量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避免接触眼睛内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碘过敏者禁用;4. 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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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