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通用名称:清热解毒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2039
生产企业: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乙类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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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福临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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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l*6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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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口服溶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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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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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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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2039 |
国药准字H31022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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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点状角膜炎、单纯疱疹性结膜炎等眼部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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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每次适量涂于眼睑内,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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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使用后可能出现轻微刺激感、眼部不适、红肿等不良反应。长期或过量使用可能导致角膜损伤、视力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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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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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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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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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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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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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避免接触眼睛内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碘过敏者禁用;4. 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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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