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胆胶囊
通用名称:熊胆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83072
生产企业: 黑龙江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咽喉肿痛,目赤眼涩。该药同时具有清热解毒、抗菌消炎、保肝利胆、消炎化石、降血脂、分解胆固醇、解痉平喘、镇咳化痰之功效,也用于治疗急慢性肝炎(尤其是乙肝)、脂肪肝、肝纤维化、肝硬化,辅助治疗高血压、高血脂和糖尿病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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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黑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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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2g*12粒*5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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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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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熊胆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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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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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3072 |
国药准字H31022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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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咽喉肿痛,目赤眼涩。该药同时具有清热解毒、抗菌消炎、保肝利胆、消炎化石、降血脂、分解胆固醇、解痉平喘、镇咳化痰之功效,也用于治疗急慢性肝炎(尤其是乙肝)、脂肪肝、肝纤维化、肝硬化,辅助治疗高血压、高血脂和糖尿病等。 |
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点状角膜炎、单纯疱疹性结膜炎等眼部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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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2次。 |
每次适量涂于眼睑内,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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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少数病人出现腹痛、腹泻及胃部刺激症状。 |
使用后可能出现轻微刺激感、眼部不适、红肿等不良反应。长期或过量使用可能导致角膜损伤、视力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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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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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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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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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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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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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避免接触眼睛内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碘过敏者禁用;4. 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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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