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开灵颗粒
清开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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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开灵颗粒

清开灵颗粒

OTC甲类 医保甲类 国产

通用名称:清开灵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30010

生产企业: 哈尔滨一洲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开灵颗粒
清开灵颗粒
复方碘苷眼膏
复方碘苷眼膏
类型

OTC甲类

非处方药

商标

一洲

规格

1.5g*24袋

剂型

颗粒剂

主要成分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牛角,板蓝根,黄苷,金银花。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生产企业

哈尔滨一洲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30010

国药准字H3102295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点状角膜炎、单纯疱疹性结膜炎等眼部疾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6g,一日2-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每次适量涂于眼睑内,一日35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使用后可能出现轻微刺激感、眼部不适、红肿等不良反应。长期或过量使用可能导致角膜损伤、视力下降。

禁忌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理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服。5. 患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避免接触眼睛内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碘过敏者禁用;4. 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