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痛清火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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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痛清火口服液

牙痛清火口服液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牙痛清火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770

生产企业: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牙痛清火口服液
牙痛清火口服液
双氢青蒿素片
双氢青蒿素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商标

规格

10ml*10支

20mg/片

剂型

合剂

片剂

主要成分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双氢青蒿素。

性状

生产企业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770

国药准字H2006733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适用于各种类型疟疾的症状控制,尤其是对抗氯喹恶性及凶险型疟疾有较好疗效。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口服1日1次,成人1日3片,首剂量加倍;儿童量按年龄递减,连用5~7日。

不良反应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少数病例有轻度网织红细胞一过性减少。

禁忌

寒证或虚寒证牙痛忌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慎服。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

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少数病例有轻度网织红细胞一过性减少。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3.儿童慎服。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本品以存放冰箱为宜。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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