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非替尼片
通用名称:吉非替尼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93135
生产企业: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易瑞沙对于既往化学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客观反应率指标而确立的,尚无对照性的研究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方面的临床受益。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现有数据仅基于非对照的临床研究,尚待设计良好的对照的临床试验进一步证实。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基于铂剂的二联化疗方案合用本品治疗后未显示任何受益,因此,吉非替尼不适用于此种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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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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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0mg/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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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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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易瑞沙吉非替尼片为褐色圆形薄膜衣片;一面印有"IRESSA250"。 |
双氢青蒿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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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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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135 |
国药准字H20067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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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易瑞沙对于既往化学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客观反应率指标而确立的,尚无对照性的研究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方面的临床受益。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现有数据仅基于非对照的临床研究,尚待设计良好的对照的临床试验进一步证实。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基于铂剂的二联化疗方案合用本品治疗后未显示任何受益,因此,吉非替尼不适用于此种治疗。 |
适用于各种类型疟疾的症状控制,尤其是对抗氯喹恶性及凶险型疟疾有较好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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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的成人推荐剂量为250mg(1片),1日1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如果有... |
口服1日1次,成人1日3片,首剂量加倍;儿童量按年龄递减,连用5~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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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皮疹、腹泻、肝功能异常、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炎、疲劳、呼吸困难、间质性肺病。 |
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少数病例有轻度网织红细胞一过性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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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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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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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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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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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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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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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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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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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少数病例有轻度网织红细胞一过性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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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皮疹、腹泻、肝功能异常、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炎、疲劳、呼吸困难、间质性肺病。 |
本品以存放冰箱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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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