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清热宁颗粒
通用名称:小儿清热宁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578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外感温邪,脏腑实热引起的内热高烧,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大便干燥。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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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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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4g*10袋 |
1.2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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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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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羚羊角粉,牛黄,金银花,黄芩,柴胡,板蓝根,水牛角浓缩粉,冰片。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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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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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578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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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温邪,脏腑实热引起的内热高烧,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大便干燥。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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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1.一岁至二岁每次4g,一日2次;2.三岁至五岁每次4g,一日3次;3.六岁至十四岁每次8g,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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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腹泻、恶心等胃肠道反应,偶见皮疹。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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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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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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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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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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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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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4.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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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