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磺酸帕珠沙星
通用名称:甲磺酸帕珠沙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0166
生产企业: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扁桃体炎,胆管炎,胆囊炎,尿路感染,肺脓肿,慢性支气管炎,肝胆外科,消化内科,肾病内科,呼吸内科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规格】:
- ----
- 【主要成分】:
- 甲磺酸帕珠沙星
- 【剂型】:
- 原料药
- 【功能主治】:
- 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扁桃体炎,胆管炎,胆囊炎,尿路感染,肺脓肿,慢性支气管炎,肝胆外科,消化内科,肾病内科,呼吸内科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每日两次,每次300mg(以帕珠沙星计)。重症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剂量可酌情增加。
- 【药品相互作用】:
- 1.本品可抑制茶碱在肝脏的代谢,使茶碱的血药浓度升高,可能发生茶碱中毒症状,如胃肠道反应、头痛、心律不齐、痉挛等,所以病人需要密切观察,两药合用时应密切观察茶碱的血药浓度。|2.本品与苯基乙酸类、二乙酮酸类、非类固醇消炎镇痛剂合用时可能发生痉挛,所以应密切观察,如出现症状应立即停药并采取解痉治疗,当出现痉挛时,应终止两药的合用,保持呼吸道畅通,并使用抗痉挛的药物进行治疗。|3.本品与华法林合用时,可增强华法林的作用,从而延长凝血时间,所以用药时应密切观察并做凝血时间试验。|4.本品与丙磺舒合用时,血清半衰期延长,AUC增加,但血药峰浓度无明显变化。
- 【注意事项】:
- 1.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2.肾功能不全患者: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血药浓度持续较高;因本品中的氯化钠可解离出钠离子,可导致高血钠症。 |3.心脏或循环系统功能异常者慎用。本品中含有氯化钠,易导致水钠潴留,从而使水肿症状加重。 |4.有抽搐或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慎用。 |5.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患者慎用。 |6.本品可能导致休克,所以应用本品前要详查有无过敏休克史,以便在治疗期前准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急救监护措施,以防止休克的发生。使用时如果出现过敏性休克,除急救外,尚需密切观察病人的神志、脸色、血压,保证患者的安全。
- 【不良反应】:
-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腹泻、稀便、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头痛、头晕等神经系统症状以及皮疹等。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转氨酶升高、总胆红素增加等。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发热等。
- 【禁忌】:
- 对帕珠沙星及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儿童用药】:
- 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建立,建议儿童禁用本品。
-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用药监测血药浓度、尿排泄量时,Cmax,AUC升高,尿中回收率下降,因此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注意剂量。
- 【药物毒理】:
- 本品主要临床不良反应为腹泻、皮疹、恶心、呕吐,实验室检查可见ALT、AST、ALP、r-GTP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加。 1、临床不良反应: (1)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会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 (2)肝功能异常、黄疸。 (3)伪膜性肠炎:可发生伴有血便的严重的肠炎,如果出现腹痛或频繁的腹泻,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处理。 (4)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症。 (5)横纹肌溶解:如果出现肌痛、虚弱、磷酸肌酸激酶(CPK)升高、血或尿中的肌球素升高,应立即停药。横纹肌溶解也可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 (6)痉挛。 (7)休克、过敏反应,如出现呼吸困难、水肿、红斑等任何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8)表皮脱落坏死(Lyell综合征)、眼、粘膜、皮肤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 (9)间质性肺炎: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片异常的肺炎发生。 (10)低血糖:严重低血糖,易发生于老年病人、肾功能衰竭病人,应仔细观察。 (11)跟腱炎、肌腱断裂。 给药期间应密切观察,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同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PIE综合征: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的PIE综合征,见于临床应用的其他新喹诺酮类药物报道,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其它不良反应:如观察到下列不良反应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1)过敏反应:皮疹、发热(发生率0.1-5%),荨麻疹、瘙痒、面部皮肤潮红(发生率<0.1%)。 (2)肾脏损害:BUN升高、蛋白尿、胆红素尿、管型尿、尿隐血(发生率0.1-5%),血肌酐升高(发生率<0.1%)。 (3)肝脏损害:ALT(GPT)升高(发生率≥5%),AST(GOT)、ALT、r-GTP、LAP、LDH和胆红素升高(发生率0.1-5%)。 (4)血液: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贫血(发生率0.1-5%)。 (5)消化道反应:腹泻或软便、恶心、呕吐(发生率0.1-5%),上腹不适、腹胀、黑便(发生率<0.1%)。 (6)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头晕(发生率0.1-5%),短暂性意识障碍、短暂性精神障碍、精神异常(发生率<0.1%)。 (7)其他:静脉炎(发生率≥5%),CK(CPK)升高,电解质紊乱(发生率0.1-5%),口干、舌炎(发生率<0.1%)。
- 【药代动力学】:
- 据文献资料:|1.健康志愿者单剂量静脉滴注甲磺酸帕珠沙星300mg、500mg,静滴持续时间为30分钟,Cmax分别为8.99mg/L与11.0mg/L;AUC0-∞分别为13.3mg·h/L及21.7mg·h/L;t1/2β分别为1.65小时及1.88小时;Tmax均为0.5小时。|2.给药后本药可迅速分布至组织和体液中,静脉滴注本药500mg后,在痰液、肺组织、胆囊组织、烧伤皮肤组织及女性生殖器官组织的浓度分别为2.49~6.24、7.95、9.85~35.5、4.54、5.00~13.9ug/g,在胆汗、胸水、腹水、脓液、盆腔液及脑脊液中的浓度分别为5.47~29.9、1.43、1.87、4.73、3.18及0.33mg/L。|3.50~500mg单次静脉滴注30分钟,24小时内尿排泄率为90%,一次300mg一日二次给药,或一次500mg一日二次给药的尿排泄率与单次给药基本一致。药物经代谢后,胆汁和尿中的代谢物以葡萄糖醛酸化合物为主,其它代谢物浓度较低。|4.肾功能障碍时,t1/2β显著延长,AUC显著升高,尿中排泄率显著下降。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