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
通用名称: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43094
生产企业: 四川远大蜀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尤其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素(TAT)有过敏反应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规格】:
- 250IU(100IU/ml,25ml)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系用人用破伤风疫苗免疫供血浆者,采集含高效价破伤风抗体的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提取,并经低pH孵放病毒灭活处理制成。含适量甘氨酸作稳定剂,不含防腐剂和抗生素。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清液体,可带乳光。
- 【剂型】:
- 液体
- 【功能主治】:
- 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尤其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素(TAT)有过敏反应者。
- 【用法用量】:
- 用法:供臀部肌内注射,不需作皮试,不得用作静脉注射。用量:1.预防剂量:儿童、成人一次用量250IU。创面严重或创面污染严重者可加倍。2.参考治疗剂艟:3000—6000IU多点注射。
- 【药品相互作用】:
- 本品尚无与其它药物相互作用的临床研究资料。本品须严格单独注射,不得与其他任何药物混合使用。但当伤口具有感染破伤风的倾向并且患者从未注射过破伤风类毒素或注射类毒素已超过10年时,可同时在其他部位注射破伤风类毒素。为了避免被动接受本品中特异性抗体的干扰,输注本品3个月后才能接种某些减毒活疫苗,如脊髓灰质炎、麻疹、风疹、腮腺炎以及水痘病毒疫苗等。基于同样的考虑,在非紧急状态下,已经接种了这类疫苗的患者至少在接种后3~4周才能输注本品;如果在接种后3~4周内使用了本品,则应在最后一次输注本品后3个月重新接种。但灭活疫苗能与被动抗体同时应用来诱导主动免疫,如破伤风的预防。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只能臀部肌内注射。2.应用本品作被动免疫的同时,可使用吸附破伤风疫苗进行主动免疫,但注射部位和用具应分开。3.本品瓶子有裂纹、瓶盖松动、或超过有效期时不得使用。4.本品应为无色或淡黄色可带乳光澄清液体。久存可能出现微量沉淀,但一经摇动应立即消散,如有摇小散的沉淀或异物不得使用。5.本品一旦开启应立即一次性用完,未用完部分应废弃,不得留作下次使用或分给他人使用。6.运输及贮存过程中严禁冻结。
- 【不良反应】:
- 一般无不良反应。极少数人注射局部可能出现红肿、疼痛感,无需特殊处理,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1.对人免疫球蛋白过敏或有其他严重过敏史者。|||2.有抗IgA抗体的选择性IgA缺乏者。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安全性方面本品尚无临床研究资料,因此使用时须谨慎。但本品的临床用药经验尚未发现对妊娠过程、胎儿和新生儿有任何伤害作用。
- 【儿童用药】:
- 本品尚无专门对儿童用药的临床研究资料。但本品的长期临床用药经验尚未发现对儿童有任何伤害作用。
- 【老人用药】:
- 本品尚无专门对老年用约的临床研究资料。但本品的长期临床用药经验尚未发现对老年人有任何伤害作用。
- 【药物毒理】:
- 一般无不良反应。极少数人有红肿、疼痛感,无需特殊处理,可自行恢复。
- 【药代动力学】:
- 注射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后,抗体在体内达到峰值的时间大概是2天左右,半哀期是16-24天。
- 【贮藏】:
- 2~8℃避光保存,严禁冻结。
- 【执行标准】:
-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三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