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胆舒肝利胆胶囊
通用名称:熊胆舒肝利胆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299
生产企业: 云南名扬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利湿热,舒肝止痛,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急慢性病毒性肝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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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奇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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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5g*24粒 |
6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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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丸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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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熊胆、龙胆苦甙等。 |
黄连、胡黄连、黄芩、黄柏、龙胆、柴胡、木贼、密蒙花、茺蔚子、决明子(炒)、石决明(煅)、鲜羊肝。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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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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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299 |
国药准字Z20093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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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利湿热,舒肝止痛,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急慢性病毒性肝炎。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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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日三次,每次2-3粒,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6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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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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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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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胆汁酸可通过胎盘屏障,故出于安全原因,该药品不可用于妊娠妇女。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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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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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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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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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有下述情况的患者不推荐服用本药:频繁发作的胆绞痛、胆道感染、严重胰腺疾病及影响胆汁酸肠肝循环的小肠疾病(如回肠切除、回肠造口、节段性回肠炎等)。 2.治疗开始前建议进行准确、细致的检查以确定胆囊功能是否正常及有无影响胆汁酸肠肝循环的。 3.溶解胆固醇结石需要的治疗时间取决于结石的大小,但不应短于3或4个月。为判断疗效,应在治疗前采用新式的X-射线对比成像仪和/或回声深度记录仪检查结石的大小,并在治疗开始后定期检查,如每6个月1次。4.对按推荐剂量治疗半年后结石大小未减小的患者,建议检查结石形成指数。如果胆汁的指数超过1.0表明无法达到理想效果,应终止治疗。 5.在X-射线检查胆结石消失后应继续治疗3或4个月。中断治疗3或4周会导致胆汁回复到过饱和状态,使总治疗时间延长。在结石溶解后立即中断治疗可引起复发。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 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5、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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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