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胆舒肝利胆胶囊
通用名称:熊胆舒肝利胆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299
生产企业: 云南名扬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利湿热,舒肝止痛,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急慢性病毒性肝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规格】:
- 0.5g*24粒
- 【主要成分】:
- 熊胆、龙胆苦甙等。
- 【剂型】:
- 胶囊剂
- 【功能主治】:
- 利湿热,舒肝止痛,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急慢性病毒性肝炎。
- 【用法用量】:
- 一日三次,每次2-3粒,或遵医嘱。
- 【药品相互作用】:
- 避免与抑制小肠吸收胆汁酸的药物(如消胆胺)及增加胆道胆固醇清除率的药物(如雌激素、激素避孕剂、某些降血脂药物)合用。
- 【注意事项】:
- 1.对有下述情况的患者不推荐服用本药:频繁发作的胆绞痛、胆道感染、严重胰腺疾病及影响胆汁酸肠肝循环的小肠疾病(如回肠切除、回肠造口、节段性回肠炎等)。 2.治疗开始前建议进行准确、细致的检查以确定胆囊功能是否正常及有无影响胆汁酸肠肝循环的。 3.溶解胆固醇结石需要的治疗时间取决于结石的大小,但不应短于3或4个月。为判断疗效,应在治疗前采用新式的X-射线对比成像仪和/或回声深度记录仪检查结石的大小,并在治疗开始后定期检查,如每6个月1次。4.对按推荐剂量治疗半年后结石大小未减小的患者,建议检查结石形成指数。如果胆汁的指数超过1.0表明无法达到理想效果,应终止治疗。 5.在X-射线检查胆结石消失后应继续治疗3或4个月。中断治疗3或4周会导致胆汁回复到过饱和状态,使总治疗时间延长。在结石溶解后立即中断治疗可引起复发。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服。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胆汁酸可通过胎盘屏障,故出于安全原因,该药品不可用于妊娠妇女。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药代动力学】: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
- 密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