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酸曲美布汀片
通用名称:马来酸曲美布汀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390
生产企业: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胃肠道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腹胀、腹鸣、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2.肠易激综合征。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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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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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1g*40片 |
1.2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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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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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曲美布汀。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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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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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390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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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胃肠道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腹胀、腹鸣、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2.肠易激综合征。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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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每次0.1~0.2g,一日3次,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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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严重不良反应:肝功能损伤(不足0.1%)、黄疸(发生率不详):因出现过伴谷-草转氨酶(GOT)、谷-丙转氨酶(GPT)、碱性磷脂酶(AI-P)、乳酸脱氢酶(LDH)、γ-谷氨酰转肽酶(γ-GTP)升高等的肝功能损伤、黄疸,需要充分观察,发现异常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置。 一般不良反应:偶有口渴、口内麻木、腹泻、腹鸣、便秘和心动过速、困倦、眩晕、头痛、皮疹等,发生率约为0.4%。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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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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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的妇女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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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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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通常老年人生理机能较弱,需注意减量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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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亚急性、慢性毒性亚急性毒性实验,SD系大鼠以200、 400.800和1600mg/kg/日,猎兔犬以10、25和100mg/kg/日口服给药一个月。慢性毒性实验,SD系大鼠以100、 200、 400和800mg/kg/日,猎兔犬以10、25、50和100mg/kg/日口服给药6个月。在大鼠组发现,有以胃前部粘膜角质化亢进和过多组织增生为特征的粘膜障碍(亚急性毒性实验400mg/kg/日以上;慢性毒性实验200mg/kg/日以上)。另外,在猎兔犬组发现有肌酐和尿素氮上升,尿蛋白、尿糖阳性化和肾小管上皮细胞再生性变化等肾功能障碍(亚急性毒性实验100mg/kg/日;慢性毒性实验25mg/kg/日以上)。上述变化在停药1-2个月后消失或趋于消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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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置。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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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