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胆舒肝利胆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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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胆舒肝利胆胶囊

熊胆舒肝利胆胶囊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熊胆舒肝利胆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299

生产企业: 云南名扬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利湿热,舒肝止痛,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急慢性病毒性肝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熊胆舒肝利胆胶囊
熊胆舒肝利胆胶囊
盐酸林可霉素胶囊
盐酸林可霉素胶囊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商标

规格

0.5g*24粒

剂型

胶囊剂

主要成分

熊胆、龙胆苦甙等。

盐酸林可霉素。

性状

生产企业

云南名扬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299

国药准字H4402492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利湿热,舒肝止痛,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急慢性病毒性肝炎。

本品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及厌氧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女性生殖道感染和盆腔感染及腹腔感染等,后两种病种可根据情况单用本品或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此外有应用青霉素指征的患者,如患者对青霉素过敏或不宜用青霉素者本品可用作替代药物。

用法用量

一日三次,每次2-3粒,或遵医嘱。

成人,一日1.5~2g,分3~4次口服;小儿每日按体重30~60mg/kg,分3~4次口服,婴儿小于4周者不宜服用。本品宜空腹服用。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对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禁忌

孕妇禁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胆汁酸可通过胎盘屏障,故出于安全原因,该药品不可用于妊娠妇女。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可发生在用药初期,也可发生在停药后数周。2.血液系统:偶可发生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低、中性粒细胞缺乏和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罕见。3.过敏反应:可见皮疹、瘙痒等,偶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和血清病反应等,罕有表皮脱落、大疱性皮炎、多形红斑和S-J综合征的报道。4.偶有口服本品引起黄疸的报道。

注意事项

1.对有下述情况的患者不推荐服用本药:频繁发作的胆绞痛、胆道感染、严重胰腺疾病及影响胆汁酸肠肝循环的小肠疾病(如回肠切除、回肠造口、节段性回肠炎等)。 2.治疗开始前建议进行准确、细致的检查以确定胆囊功能是否正常及有无影响胆汁酸肠肝循环的。 3.溶解胆固醇结石需要的治疗时间取决于结石的大小,但不应短于3或4个月。为判断疗效,应在治疗前采用新式的X-射线对比成像仪和/或回声深度记录仪检查结石的大小,并在治疗开始后定期检查,如每6个月1次。4.对按推荐剂量治疗半年后结石大小未减小的患者,建议检查结石形成指数。如果胆汁的指数超过1.0表明无法达到理想效果,应终止治疗。 5.在X-射线检查胆结石消失后应继续治疗3或4个月。中断治疗3或4周会导致胆汁回复到过饱和状态,使总治疗时间延长。在结石溶解后立即中断治疗可引起复发。

1.对本品过敏时有可能对克林霉素类也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有增高。3.下列情况应慎用:(1)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双关肠炎(本品可引起伪膜性肠炎)。(2)肝功能减退。(3)肾功能严重减退。4.用药期间需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需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5.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本类药物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6.处理本品所致的假膜性肠炎,轻症患者停药后可能恢复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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