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硝唑栓
通用名称:甲硝唑栓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0376
生产企业: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阴道毛滴虫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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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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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5g*1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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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栓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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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甲硝唑。 |
苦玄参、地胆草、当归、鸡血藤、两面针、横经席、柿叶、菥蓂、五指毛桃。辅料为硬脂酸镁、微晶纤维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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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至淡黄色鱼雷形栓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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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0376 |
国药准字Z2013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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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阴道毛滴虫病。 |
清热祛湿、行气止带。用于湿热蕴结所致的带下病、月经不调、痛经、慢性盆腔炎、附件炎、子宫内膜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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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阴道给药。一次0.5g,每晚一次0.5g,连用7~10天,应同时服用甲硝唑片剂,每次0.2g,每日四次,连服七天。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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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见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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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以及成分之一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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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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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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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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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硝基咪唑衍生物,可抑制阿米巴原虫氧化还原反应,使原虫氮链发生断裂。体外试验证明,药物浓度为1~2mg/L时,溶组织阿米巴于6~20小时即可发生形态改变,24小时内全部被杀灭,浓度为0.2mg/L,72小时内可杀死溶组织阿米巴。本品有强大的杀灭滴虫的作用,其机理未明。甲硝唑对缺氧情况下生长的细胞和厌氧微生物有杀灭作用,它在人体中还原时生成的代谢物,也具有抗厌氧菌作用,抑制细菌的脱氧核糖核酸的合成,从而干扰细菌的生长、繁殖,最终致细菌死亡。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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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对诊断的干扰:本品的代谢产物可使尿液呈深红色。2. 原有肝脏疾病患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它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重复一个疗程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3. 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谢,用药期间应戒酒,饮酒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孕妇慎用。少女、绝经后患者及脾虚大便溏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经期腹痛喜按、经色淡,或经期腹痛拒按伴畏寒肢凉者不宜选用。6.月经过多或腹痛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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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