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酸新斯的明
通用名称:甲硫酸新斯的明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212
生产企业: 上海中西三维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治疗重症肌无力。逆转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药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硫酸新斯的明。
- 【功能主治】:
- 1、治疗重症肌无力。逆转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药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 1、常用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0.25-1mg(1ml:0.5mg规格,半支-2支;2ml:1mg规格,1支),一日1-3次。 2、极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mg(1ml:0.5mg规格,2支;2ml:1mg规格1支),一日5mg。一日5mg(1ml:0.5mg规格10支;2ml:1mg规格,5支)。 注射用甲硫酸新斯的明: 常用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0.25-1mg,一日1-3次。极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mg,一日5mg。或遵医嘱。
- 【药品相互作用】:
- 本品通过抑制胆碱酯酶活性而发挥完全拟胆碱作用,此外能直接激动骨骼肌运动终板上烟碱样受体(N2受体)。其作用特点为对腺体、眼、心血管及支气管平滑肌作用较弱,对胃肠道平滑肌能促进胃收缩和增加胃酸分泌,并促进小、大肠,尤其是结肠的蠕动,从而防止肠道弛缓、促进肠内容物向下推进。本品对骨骼肌兴奋作用较强,但对中枢作用较弱。
- 【注意事项】:
- 1、最近进行肠道或尿道手术后,不应使用本品或极为小心地使用本品,严防缝合口裂开。必要时可使用依酚氯铵,而不宜使用阿托品。 2、阿托品不能拮抗烟碱作用,如无力和麻痹,可使用小剂量非去极化肌松药予以控制。也可使用解磷定作为阿托品的辅助用药。 3、治疗蛇毒或河豚毒,可单用本品,合用依酚氯铵更好。
- 【不良反应】:
-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癫痫、心绞痛、室性心动过速、机械性肠梗阻或泌尿道梗阻及哮喘病人忌用。 3、心律失常、窦性心动过缓、血压下降、迷走神经张力升高禁用。
- 【药物毒理】:
- 1、本品可致药疹。 2、大剂量可致恶心、呕吐、腹泻、流泪、流涎等。 3、严重者可见共济失调、惊厥、昏迷、语言不清、焦虑不安、恐惧甚至心脏停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