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的诊断通常需要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空腹血糖检测以及产前筛查和风险评估。这些方法有助于准确判断孕妇是否出现血糖代谢异常。
1、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
孕妇在妊娠24~28周期间需空腹饮用含75克葡萄糖的液体,分别检测空腹、服糖后1小时和2小时的血糖水平。若空腹血糖≥5.1mmol/L,1小时血糖≥10.0mmol/L或2小时血糖≥8.5mmol/L,任意一项数值超标即可确诊。该检查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检查前3天需保持正常饮食。
2、空腹血糖检测
孕妇至少禁食8小时后,通过静脉血检测血糖值。若两次检测结果均≥5.1mmol/L可确诊,单次检测需结合其他检查综合判断。此方法常用于早期妊娠检查,对于高龄或肥胖等高危孕妇尤为重要。
3、产前筛查和风险评估
医生会通过问卷评估孕妇年龄、孕前体重指数、糖尿病家族史等危险因素。对存在高危因素的孕妇,可能提前至妊娠16周进行血糖监测。同时结合尿糖检测、糖化血红蛋白等辅助检查,综合判断血糖代谢状态。
建议孕妇按时参加正规医疗机构安排的产前检查,严格遵循医嘱进行各项检测。确诊后需通过医学营养治疗、运动干预和血糖监测进行规范管理,必要时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保障母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