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鹏主任医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精神科

精神疾病分类有哪些?

精神疾病通常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焦虑症、抑郁症以及强迫症等类型,具体分类需根据临床表现和诊断标准进行判断。以下是常见的分类及其特征:

1、精神分裂症

主要表现为幻觉、妄想、思维混乱及情感淡漠等症状。患者可能出现与现实脱节的行为,如听到不存在的声音或坚信被迫害。临床治疗常使用奥氮平、利培酮、氨磺必利等抗精神病药物,并结合心理干预。

2、双相情感障碍

以情绪在躁狂和抑郁两极间波动为特征。躁狂期表现为精力旺盛、过度自信,抑郁期则出现情绪低落、兴趣丧失。治疗需遵医嘱使用锂盐、丙戊酸钠、喹硫平等情绪稳定剂,辅以认知行为疗法。

3、焦虑症

包括广泛性焦虑、惊恐障碍等类型,表现为持续紧张、过度担忧及躯体症状如心悸、出汗。常用药物有舍曲林、帕罗西汀、艾司西酞普兰等抗焦虑药物,同时配合放松训练等心理治疗。

4、抑郁症

核心症状为持续情绪低落、精力减退和兴趣丧失,可能伴随睡眠障碍或自杀倾向。临床常用氟西汀、文拉法辛、米氮平等抗抑郁药物,结合支持性心理治疗改善认知功能。

5、强迫症

以反复出现的强迫思维或行为为特征,如频繁洗手、检查门窗。患者明知行为无意义却难以自控。治疗通常采用氟伏沙明、氯米帕明等药物,配合暴露疗法等行为干预。

若出现相关症状,建议尽早就诊精神心理科,通过专业量表评估、病史采集及身体检查明确诊断。治疗期间需遵医嘱规范用药,家属应给予患者充分理解和支持,避免疾病污名化。定期复诊有助于医生根据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多数患者经系统治疗可获得症状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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