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监检查通常在妊娠晚期、存在高危因素或胎动异常等情况下进行。具体检查时间需结合孕妇及胎儿情况,由医生综合评估后决定。一般分为正常妊娠常规检查、高危妊娠监测、胎动异常评估、临产征兆监测等不同情况。
1、正常妊娠常规检查
对于无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的孕妇,通常建议从妊娠36周开始,每周进行一次胎心监护。若胎监结果正常且胎动良好,可维持每周一次的频率直至分娩。此阶段检查主要评估胎儿宫内状态,监测胎盘功能及胎儿对宫缩的耐受能力。
2、高危妊娠监测
存在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胎儿生长受限、羊水过少、多胎妊娠等高危因素时,胎监可能提前至28-32周开始。检查频率通常增加为每周2-3次,必要时需住院持续监测。例如双胎妊娠孕妇在32周后需密切观察胎儿供氧情况。
3、胎动异常评估
若孕妇自觉胎动明显减少或消失,无论处于孕周哪个阶段都需立即进行胎监。胎动异常可能是胎儿缺氧的早期信号,需结合超声和生物物理评分综合判断。胎监异常时可能需紧急处理,如改变体位、吸氧或终止妊娠。
4、宫缩或临产征兆监测
出现规律宫缩、见红、破水等临产征兆时,需立即进行胎监评估宫缩强度和胎儿心率变化。进入产程后,胎监将持续进行以监测胎儿对宫缩的耐受性,指导分娩方式选择。第二产程中每15分钟需记录一次胎心。
孕妇应按产科医生建议的时间节点进行检查,出现异常胎动、腹痛、阴道流液等情况需及时就医。胎监需在特定体位下进行,检查前避免空腹或过度劳累,保持情绪平稳。检查结果需由专业医生解读,切勿自行判断延误处理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