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颗粒通常建议在患者体温超过38.5摄氏度时使用,但具体是否需要用药还需结合个体情况判断。退热药物的使用不仅取决于体温数值,还需评估患者整体状态。
儿童及成人使用布洛芬颗粒的发热标准有所不同。对于3个月以上的婴幼儿,若腋温超过38.5摄氏度且伴有明显不适,可在医生指导下用药。成年人若体温持续高于38.5摄氏度或出现头痛、肌肉酸痛等症状时适用。需注意,体温未达38.5摄氏度但存在热性惊厥史、心肺功能不全等特殊情况的患者,可能需要提前用药干预。
使用布洛芬颗粒前应准确测量体温,建议使用电子体温计进行腋下或口腔测量。用药间隔需保持6-8小时,24小时内不超过4次。若体温持续3天未降或出现皮疹、呼吸困难等异常反应,应立即停药就医。特殊人群如妊娠期女性、消化道溃疡患者应避免使用,可选择其他降温方式。具体用药方案建议在专业医师指导下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