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通用名称: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039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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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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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l*6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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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口服溶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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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氨溴索。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磺酸培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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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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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039 |
国药准字H20057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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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
本品适用于沙星敏感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妇科、生殖系统感染;腹部和肝、胆系统感染;骨和关节感染;皮肤感染;败血症和心内膜炎;脑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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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最好在进餐时间服用。 1.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每次10ml,一日2次。 2.2.6-12岁儿童:每次5ml,每日2-3次。 3.2-6岁儿童:每次2.5ml,每日3次。4.1-2岁儿童:每次2.5ml,每日2次。 5.此剂量方案适用于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初始治疗,14天后剂量可减半。 |
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一次0.4g,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ml中缓慢静脉滴入,每12小时一次。患有黄疸的病人,每天用药一次;患有腹水的病人每36小时用药一次;患有黄疸和腹水的病人,每48小时用药一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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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18岁以下患者禁用,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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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盐酸氨溴索或配方中其它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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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临床前试验及用于妊娠28周后的大量临床经验显示,对妊娠没有不良影响,但妊娠期间,特别是妊娠前三个月应慎用药物。2.药物可进入浮汁,但治疗剂量对婴儿应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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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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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没有特殊注意事项,请按成人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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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黏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
1、 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等。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等。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模糊、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5)注射部位局部刺激症状。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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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或紫外光照射,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5、严重肝功能减退时,可减少药物消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7、稀释液不能用氯化钠溶液或其它含氯离子的溶液。 8、本品每次静滴时间不少于6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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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