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胶囊
通用名称:咳特灵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0926
生产企业: 柳河长隆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20粒 |
|
|
| 剂型 |
胶囊剂 |
|
|
| 主要成分 |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酚磺乙胺。 |
|
| 性状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926 |
国药准字H6402008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
本品用于防治各种手术前后的出血,也可用于血小板功能不良、血管脆性增加而引起的出血,亦可用于呕血、尿血等。 |
|
| 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1、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一次0.25-0.5g,一日0.5-1.5g。静脉滴注:一次0.25-0.75g,一日2-3次,稀释后滴注。 2、预防手术后出血:术前15-30分钟静滴或肌注0.25-0.5g,必要时2小时后再注射0.25g。 |
|
| 不良反应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本品孕妇禁用。 |
|
|
| 儿童用药 |
尚不清楚 |
|
|
| 老人用药 |
尚不清楚 |
|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本品毒性低,可有恶心、头痛、皮疹、暂时性低血压等,偶有静脉注射后发生过敏性休克的报道。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该药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与维生素K注射液混合使用,但不可与氨基己酸注射液混合使用。 2、儿童用药:遵医嘱。 3、老年用于:可用本品。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