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4794
生产企业: 江西铜鼓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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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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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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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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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酚磺乙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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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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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794 |
国药准字H6402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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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本品用于防治各种手术前后的出血,也可用于血小板功能不良、血管脆性增加而引起的出血,亦可用于呕血、尿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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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5g(对乙酰氨基酚)-日3-4次。小儿常用量每次每公斤体重10-15mg(对乙酰氨基酚)每天3-4次。 |
1、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一次0.25-0.5g,一日0.5-1.5g。静脉滴注:一次0.25-0.75g,一日2-3次,稀释后滴注。 2、预防手术后出血:术前15-30分钟静滴或肌注0.25-0.5g,必要时2小时后再注射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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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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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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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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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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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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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能机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本品毒性低,可有恶心、头痛、皮疹、暂时性低血压等,偶有静脉注射后发生过敏性休克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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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与维生素K注射液混合使用,但不可与氨基己酸注射液混合使用。 2、儿童用药:遵医嘱。 3、老年用于:可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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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