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清热化毒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2292

生产企业: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燥,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明目蒺藜丸
明目蒺藜丸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商标

吉春黄金

规格

3g*12丸

9g*5袋

剂型

丸剂(大蜜丸)

丸剂(水丸)

主要成分

连翘、青黛、黄连、黄芩、大黄、菊花、龙胆、天花粉、玄参、茯苓、桔梗、甘草、朱砂、冰片、水牛角浓缩粉。

蒺藜(盐水炙)、菊花、地黄、当归、蔓荆子(微炒)、密蒙花、木贼、决明子(炒)、蝉蜕、黄连、黄芩、荆芥等23味。

性状

本品为黑色的大蜜丸;味甜、微苦。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辛、苦。

生产企业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保定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2292

国药准字Z130212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燥,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本品清热散风,明目退翳。本品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云蒙障翳,羞明多眵,眼边赤烂,红肿痛痒,迎风流泪。

用法用量

口服。次1丸,一日2~3次。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

忌食辛辣、腥、膻之物。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

小儿用量酌减。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

老人用量酌减。

药理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注意事项

1、本品处方中含朱砂,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2.对脾胃虚寒,大便溏薄者慎用,对小儿、老人用量酌减。3.用药后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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