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旋糖酐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通用名称:右旋糖酐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批准文号:H20160565
生产企业: KAYSERSBERG PHARMACEUTICALS
功能主治: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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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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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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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糖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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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0.4ml:右旋糖酐70 0.4mg与羟丙甲纤维素1.2mg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大黄﹑盐酸小檗碱﹑黄芩浸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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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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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KAYSERSBERG PHARMACEUTICA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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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H20160565 |
国药准字Z15020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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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
清热解毒,泻火通便。用于三焦热盛所致的目赤肿痛、口鼻生疮、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心烦口渴、尿黄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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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使用前请确认塑料瓶是否完好无损,打开时请完全旋掉顶部,切勿撕拉;根据病情需要滴眼...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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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使用该滴眼液可能引起的副作用包括眼部刺激、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眼部干燥和不适。 |
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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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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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孕妇忌用。|2. 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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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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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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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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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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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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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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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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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使用该滴眼液可能引起的副作用包括眼部刺激、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眼部干燥和不适。 |
1.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 本品含盐酸小檗碱。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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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