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双清颗粒
通用名称:小儿双清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1018
生产企业: 四川诺迪康威光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表里双解。本品用于小儿外感属表里俱热证,见发热,流涕,咽红,口渴,便干,溲赤,舌红,苔黄者;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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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诺迪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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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g*10袋 |
1.2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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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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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羚羊角、水牛角浓缩粉、厚朴、板蓝根、连翘、拳参、石膏、菜菔子(炒)、荆芥穗、薄荷脑、冰片。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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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黄 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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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18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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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表里双解。本品用于小儿外感属表里俱热证,见发热,流涕,咽红,口渴,便干,溲赤,舌红,苔黄者;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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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周岁以内小儿一次0.5-1袋,一岁至三岁一次1-1.5袋,四岁至六岁一次1.5-2袋,七岁以上每次2-2.5袋,一日3次;重症者于服药后2小时加服1次。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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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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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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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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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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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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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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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4.高热者38.5℃以上及重症患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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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