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妇消炎栓
通用名称:康妇消炎栓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2143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利湿散结,杀虫止痒,用于湿热,湿毒所致的腰痛,小腹痛,带下病,阴痒,阴蚀。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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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葵花 |
诚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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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0g*6枚 |
0.25g*10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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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栓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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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苦参、穿心莲、紫草、败酱草、蒲公英、地丁、芦荟、猪胆粉。 |
广东紫珠、益母草、乌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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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鱼雷型栓剂。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涩、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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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2143 |
国药准字Z36021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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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利湿散结,杀虫止痒,用于湿热,湿毒所致的腰痛,小腹痛,带下病,阴痒,阴蚀。 |
清湿热,止带下。用于因慢性宫颈炎引起的湿热下注,赤白带下,宫颈糜烂,出血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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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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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目前尚未检索到本品的不良反应。 |
口服偶有头昏、头晕、恶心,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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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孕妇禁用。2.脾肾不足所致虚寒带下病、阴蚀,见带下量多,色白清冷,质稀无臭,淋漓不断,伴面色萎黄或zaozi001白,神疲乏力,头晕耳鸣,腰膝?软,口淡无味,小便清长,大便溏薄,舌淡嫩有齿痕,脉缓弱或沉细无力者。3.血虚失荣所致的腹痛,见腹痛绵绵、腰骶?痛,伴月经量少,色淡质稀,面色淡白,头晕心悸,失眠多梦,舌淡苔薄白,脉细弱者。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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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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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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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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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湿热、湿毒之邪注于下焦,轻则阴痒、重则阴蚀,以至引发盆腔炎症。本方以苦参君,清热燥湿,杀虫,泻下焦之热,并能燥湿止带;穿心莲、紫草清热解毒,凉血活血、消肿。以此二药为臣药;败酱草、公英、地丁,清热解毒,凉血逐瘀,散结止痛;芦荟、猪胆粉具有抑菌杀虫作用。共同辅助主药达到清热解毒,利湿散结、杀虫止痒之功效。现代药理研究证明,方中穿心莲、败酱草、公英、地丁均有广谱抗菌作用。苦久紫草、芦荟具有抗皮肤真菌的作用。由于本药的独特直肠给药方式,药物有效成份,经直肠粘膜吸收,通过直肠静脉和肛门静脉经髂内静脉进入下腔大静脉,直接作用到病变部位。对急、慢性盆腔炎(子宫炎、附件炎、炎性包块、尿路感染)所致的腰痛、小腹痛有显著的疗效。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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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直肠外用给药,禁止内服。2.过敏体质者慎用。肛肠疾病者慎用,请咨询医师。3.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等严重患者慎用,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青春期少女、哺乳期妇女、更年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带下病伴有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后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7.保持外阴清洁,勤换内裤、护垫。8.用药期间,要舒畅情致,忌忧思恼怒,防忧郁,以免加重病情。9.偶因贮存不当,栓粒遇高温易变形,可在使用前将塑料板放入水中冷却片刻使用;或药物表面出现白色积粉,均不影响药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糖尿病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带下伴阴痒或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4.脾胃虚弱,尤其是脾胃虚寒者慎用;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5.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后偶见头晕,多可自行消失,不必停药。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8.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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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