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通用名称: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347
生产企业: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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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一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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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8ml |
0.25g(25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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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滴眼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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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辅料含增稠剂玻璃酸钠。盐酸左氧氟沙星化学名称为: (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H-吡啶骈[1,2,3-de]-[1,4]-苯骈?f嗪-6-羧酸盐酸盐一水合物。 |
主要成份土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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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淡黄绿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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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347 |
国药准字H43021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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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 |
1.本品作为选用药物可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10)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 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本品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时,方可作为选用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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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将本品滴入眼睑内。2.一日3~5次,一次1~2滴。3.推荐疗程:细菌性结膜炎7天﹑细菌性角膜炎9~14天,或遵医嘱。 |
口服。1.成人一日1.5~2g,分3~4次。2.8岁以上小儿一日30~40mg/kg,分3~4次。3.8岁以下小儿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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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最常报道的不良反应是暂时性视力下降﹑发烧﹑一过性眼睛灼热﹑眼痛或不适﹑咽炎及畏光,发生率约1%~3%。2.其他发生率低于1%的不良反应有:过敏﹑眼睑水肿﹑眼睛干燥及瘙痒。 |
1.消化系统: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偶有胰腺炎﹑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2.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3.过敏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此外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四环素的患者日晒时有光敏现象。所以,应建议患者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则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加重﹑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发生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8.本品可沉积在牙齿和骨骼中,致牙齿产生不同程度的变色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及龋齿,并可致骨骼发育不良。9.应用本品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B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痛﹑口角炎和舌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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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盐酸左氧氟沙星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及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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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由于目前还没有对怀孕妇女进行充分的控制性研究,因此对于怀孕妇女,只有在判断药物的潜在利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时,才能使用本品。2.根据氧氟沙星的数据,推测左氧氟沙星可通过人乳汁排泄,因此哺乳妇女慎用。 |
1. 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此外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2. 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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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1.1岁以下婴儿使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尚未确立。2.只有在判断药物的潜在利益大于对儿童的潜在风险时,才能使用本品,或遵医嘱。 |
本品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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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人使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与其他成人患者无明显差别。 |
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的程度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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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左氧氟沙星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两倍,它的主要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细菌拓朴异构酶Ⅳ及DNA旋转酶(均为Ⅱ型拓朴异构酶)的活性,阻碍细菌DNA的复制而达到抗菌作用。2.左氧氟沙星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1)对大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白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沙门氏菌属、枸橼酸杆菌、不动杆菌属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流感嗜血杆菌、淋球菌等革兰阴性细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2)对部分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和军团菌、支原体、衣原体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3.遗传毒性:左氧氟沙星Ames试验、CHO/HGPRT突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大鼠程序外DNA合成试验(UDS)、小鼠体内姐妹染色体交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体外CHL细胞株染色体畸变试验、CHL/IU细胞株姐妹染色体交换试验结果均为阳性。4.生殖毒性:(1)大鼠妊娠前、妊娠初期经口给药剂量达360mg/kg(相当于眼科临床上最大推荐剂量的2900倍)时,对雌、雄动物的生殖能力和胎儿均未见影响。(2)大鼠在器官形成期给药,剂量达90mg/kg时,对胎儿和新生儿均无明显影响。(3)家兔经口给药50mg/kg时,未出现胚胎、胎儿致死以及胎儿生长迟缓作用,也未出现致畸作用。(4)大鼠围产期、授乳期经口给药达360mg/kg时,对动物的分娩、授乳以及出生儿均未见明显影响。5.致癌作用:大鼠掺食法给予左氧氟沙星高达100mg/kg/天,连续给药2年,未见致癌作用。 |
四环素类抗生素。本品为广谱抑菌剂,许多立克次体属、支原体属、衣原体属、螺旋体对本品敏感。肠球菌属对其耐药。其他如放线菌属、炭疽杆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梭状芽孢杆菌、奴卡菌属、弧菌、布鲁菌属、弯曲杆菌、耶尔森菌等对本品亦较敏感。多年来由于土霉素和四环素类的广泛应用,临床常见病原菌对土霉素素耐药现象严重,包括葡萄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多数革兰阴性杆菌。本品与四环素类抗生素的不同品种之间存在交叉耐药。本品作用机制为药物能特异性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基的A位置结合,抑制肽链的增长和影响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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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入眼睛前房内。2.和其他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使用。3.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心血管虚脱﹑丧失知觉﹑血管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 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4.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容器前端。5.建议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患者不戴接触透镜。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现过敏者可对本品呈现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3.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4.口服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1)由于本品可致肝损害,因此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2)由于本品可加重氮质血症,已有肾功能损害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调整剂量。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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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