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福昔明片
通用名称:利福昔明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1288
生产企业: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对利福昔明敏感的病原菌引起的肠道感染,包括急性和慢性肠道感染、腹泻综合症、夏季腹泻、旅行性腹泻和小肠结膜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0.1g |
0.5g*24片 |
|
| 剂型 |
片剂 |
片剂(分散) |
|
| 主要成分 |
利福昔明。 |
牛耳枫、辣蓼。 |
|
| 性状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288 |
国药准字Z2008053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对利福昔明敏感的病原菌引起的肠道感染,包括急性和慢性肠道感染、腹泻综合症、夏季腹泻、旅行性腹泻和小肠结膜炎等。 |
理气健胃,除湿化滞。用于中运不健、气滞湿困而致的急性胃肠炎及其所引起的腹胀、腹痛和腹泻等消化不良症。 |
|
| 用法用量 |
1.成人口服,每次0.2g(1片),每日4次。|2.6-12岁儿童口服,每次0.1-0.2g,每日4次。|3.12岁以上儿童剂量同成人。|4.可根据医嘱调节剂量和服用次数。|5.除非是遵照医嘱的情况下,每一次疗程不超过7天。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
| 不良反应 |
本药不良反应较轻微﹐在局部和全身用药均有良好的耐受性。部分患者用药后可出现恶性(通常出现在第一次服药后)﹐但症状迅速消退。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荨麻疹样皮肤反应。1. 中枢神经系统:有出现头痛的报道。2. 代谢/内分泌系统:肝性脑病患者服用本药后可出现体重下降﹐血清钾和血清钠浓度轻度升高。3. 胃肠道系统:常见的症状为腹胀、腹痛、恶性和呕吐。以上症状发生率均低于1%。4. 皮肤:大剂量长期用药﹐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荨麻疹样皮肤反应。5. 其他:有用药后可能引起足水肿的报道。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以下患者禁用:1. 本药或利福霉素类药过敏者。2. 肠梗阻者。3. 严重的肠道溃疡性病变者。 |
1.对本品或其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脾胃虚寒泄泻者(表现为泄泻不发热,粪便清稀,腹部凉痛,脉沉迟,舌淡)禁用。|4.腹泻伴高热者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 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动物试验本药无致畸作用,但妊娠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因此,妊娠期妇女需权衡利弊后用药。2. 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口服后只有极少量被吸收,在乳汁中的浓度也极低。哺乳妇女可在适当医疗监测的情况下服用本药。 |
孕妇禁用。 |
|
| 儿童用药 |
1. 建议6岁以下儿童不要服用。2. 6岁及6岁以上儿童服用方法请参见[用法用量]。 |
1.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药理作用 |
本药不良反应较轻微,在局部和全身用药均有良好的耐受性。部分忠者用药后可 出现恶心(通常出现在第一次服药后),但症状可迅速消退。极少数出者可能出现尊麻疹样皮 肤反应。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 儿童连续服用本药不能超过7日。2. 对6岁以下儿童建议不要服用本药片剂。3. 长期大剂量用药或肠粘膜受损时﹐会有极少量(小于1%)被吸收﹐导致尿液呈粉红色。4. 请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5. 如果出现对抗生素不敏感的微生物﹐应中断治疗并采取其他适当治疗措施。6. 对驾驶和操纵机器的影响:未知。 |
1.过敏体质者慎用。|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病、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6.腹泻严重脱水者,则应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如配合适当补液。|7.急性胃肠炎患者服用过程中,如果伴有高热、腹泻带有血或黏液,需去医院就诊。|8.如果联用口服有利于腹泻脱水恢复的补液盐,必须按说明书要求稀释的浓度进行稀释后饮用。|9.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10.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易消化,忌食生冷、油腻、辛辣的食物。|1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饭前、便后要洗手;未吃完的食物应盖好,以免苍蝇、蟑螂污染饭菜。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