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氧氯普胺片
通用名称:甲氧氯普胺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3264
生产企业: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镇吐药。本品主要用于:|1. 各种病因所致恶心﹑呕吐﹑嗳气﹑消化不良﹑胃部胀满﹑胃酸过多等症状的对症治疗。|2. 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炎﹑功能性胃滞留﹑胃下垂等。|3. 残胃排空延迟症﹑迷走神经切除后胃排空延缓。|4. 糖尿病性胃轻瘫﹑尿毒症﹑硬皮病等胶原疾患所致胃排空障碍。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5mg |
0.5g*24片 |
|
| 剂型 |
片剂 |
片剂(分散)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氧氯普胺。 |
牛耳枫、辣蓼。 |
|
| 性状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264 |
国药准字Z2008053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镇吐药。本品主要用于:|1. 各种病因所致恶心﹑呕吐﹑嗳气﹑消化不良﹑胃部胀满﹑胃酸过多等症状的对症治疗。|2. 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炎﹑功能性胃滞留﹑胃下垂等。|3. 残胃排空延迟症﹑迷走神经切除后胃排空延缓。|4. 糖尿病性胃轻瘫﹑尿毒症﹑硬皮病等胶原疾患所致胃排空障碍。 |
理气健胃,除湿化滞。用于中运不健、气滞湿困而致的急性胃肠炎及其所引起的腹胀、腹痛和腹泻等消化不良症。 |
|
|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 |1.成人常用量:每次5~10mg,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现前30分钟口服10mg;或于餐前及睡前服5~10mg,每日4次,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5mg/kg。 |2.小儿常用量:5~14岁每次用2.5~5mg,每日3次,餐前30分钟服,宜短期服用,小儿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1mg/kg。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
| 不良反应 |
1.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昏睡、烦燥不安、疲怠无力。|2. 少见的反应有:乳腺肿痛、恶心、便秘、皮疹、腹泻、睡眠障碍、眩晕、严重口渴、头痛、容易激动。|3. 用药期间出现乳汁增多,由于催乳素的刺激所致。|4. 大剂量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可出现肌震颤、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1. 下列情况禁用|(1) 对普鲁卡因或普鲁卡因胺过敏者。|(2) 癫痫发作的频率与严重性均可因用药而增。|(3) 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或穿孔,可因用药使胃肠道的动力增加,病情加重。|(4) 嗜铬细胞瘤可因用药出现高血压危象。|(5) 不可用于因行化疗和放疗而呕吐的乳癌患者。| 2. 下列情况慎用|(1) 肝功能衰竭时,丧失了与蛋白结合的能力。|(2) 肾衰,即重症慢性肾功能衰竭使锥体外系反应危险性增加,用量应减少。 |
1.对本品或其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脾胃虚寒泄泻者(表现为泄泻不发热,粪便清稀,腹部凉痛,脉沉迟,舌淡)禁用。|4.腹泻伴高热者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有潜在致畸作用,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少乳者可短期用之于催乳。 |
孕妇禁用。 |
|
| 儿童用药 |
小儿不宜长期应用。 |
1.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不能长期大量应用,否则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 |
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昏睡、烦燥不安、疲怠无力; 2.少见的反应有:乳腺肿痛、恶心、便秘、皮疹、腹泻、睡眠障碍、眩晕、严重口渴、头痛、容易激动; 3.用药期间出现乳汁增多,由于催乳素的刺激所致; 4.大剂量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可出现肌震颤、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 醛固酮与血清催乳素浓度可因甲氧氯普胺的使用而升高。|2.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至少须减少60%,这类患者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3. 因本品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若两药必须合用,间隔时间至少要1小时。|4. 本品遇光变成黄色或黄棕色后,毒性增高。 |
1.过敏体质者慎用。|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病、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6.腹泻严重脱水者,则应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如配合适当补液。|7.急性胃肠炎患者服用过程中,如果伴有高热、腹泻带有血或黏液,需去医院就诊。|8.如果联用口服有利于腹泻脱水恢复的补液盐,必须按说明书要求稀释的浓度进行稀释后饮用。|9.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10.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易消化,忌食生冷、油腻、辛辣的食物。|1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饭前、便后要洗手;未吃完的食物应盖好,以免苍蝇、蟑螂污染饭菜。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