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通用名称: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4172
生产企业: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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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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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8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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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混悬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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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00ml含:液体混悬剂干混悬剂酪蛋白钠盐(或钙盐)38.0g160.0g大豆油(或中链甘油三酯)34.0g9.0g糊精(或麦芽糖)138.0g800.0g钾0.83g3.32g钠0.65g2.6g钙0.5g2.0g镁0.125g0.5g氯1.25g5.0g磷0.4375g1.75g铁7.5mg30.0mg锌9.5mg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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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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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国药准字H31022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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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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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口服、鼻饲或胃管滴入,第一天用量500~1000ml,以后逐渐增加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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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偶尔发生恶心、呕吐、腹涨、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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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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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个月以下婴儿、不适于用肠内营养的疾病以及有严重消化道和吸收功能障碍的疾病禁用。2.糖尿病,高剂量类固醇类药物治疗与其他糖代谢异常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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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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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与大剂量维生素A的营养物质同时用于孕妇时应慎重,维生素A剂量不应超过10000IU/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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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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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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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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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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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营养药。本品含有人体必需氨基酸,部分短肽、葡萄糖、维生素及无机盐等。能改善人体的营养状况,有利于纠正正氮平衡,提高血浆蛋白量,增进机体免疫功能,促进疾病康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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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
1.与香豆素衍生物合用时,可影响本品中维生素K、维生素A的含量。2.避免同时使用抗酸剂,明显的沉淀物会导致营养物质滞留胃内。3.本品与大剂量维生素A的营养物质同时用于孕妇时应慎重,维生素A剂量不应超过10000IU/天。4.配制后应在冰箱存放,当日用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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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