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塞通滴丸
通用名称:血塞通滴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23047
生产企业: 朗天药业(湖北)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活血化瘀,通脉活络。具有抑制血小板聚集和增加脑血流量的作用。用于脑路瘀阻,胸痹心痛;脑血管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属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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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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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8mg*9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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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滴丸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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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三七总皂苷。 |
头孢噻肟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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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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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23047 |
国药准字H19999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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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通脉活络。具有抑制血小板聚集和增加脑血流量的作用。用于脑路瘀阻,胸痹心痛;脑血管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属上述证候者。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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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0丸,每日3次。 |
一、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般感染:每次1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中度感染:每次2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严重感染:每次2-4克,每8-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剂量不超过12克。淋病:1克肌肉注射(单次给药已足)。二、婴儿及幼儿:一般感染:50-1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2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7天内新生儿每12小时1次。7-28天新生儿每8小时1次,剂量均为25mg/kg。三、预防感染:外科大手术麻醉前0.5-1小时1克肌肉或静脉注射,术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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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少数病例有轻微恶心及上腹不适,一般可自行缓解。2.少数有头晕头痛,发热,等症状,可自行消解。 |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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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忌食用辛辣、油腻食物鱼腥的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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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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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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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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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临床前药效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品可延长结扎双侧颈总动脉致急性不完全性脑缺血模型小鼠的生存时间;对阻断大脑中动脉致局灶性脑缺血模型大鼠的脑梗塞面积有一定缩小作用;对小鼠耳廓微动脉、微静脉口径有一定扩展作用;可延长电刺激颈总动脉致小鼠体内血栓的形成时间;可延长小鼠出血时间;可使冠状动脉结扎致心肌缺血模型大鼠的ST段抬高降低和心肌梗塞面积减小。 |
本品副作用发生率低,可见皮疹、药物热、静脉炎等,少数病人出现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反应,还可出现碱性磷酸酶或血清转氨酶升高,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亦偶有头痛、麻木、呼吸困难和面部潮红者。个别可发生黏膜念珠菌病。极少数病人有白血球总数下降,血小板下降,嗜酸性白血球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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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2.孕妇慎用。3.本品不能与其他药混合滴注。4.静脉滴注时应小心,防止渗漏血管外而引起刺激疼痛;冬季可用30℃温水预热,以免除物理性刺激。5.使用本品应采用一次性输液器(带终端滤器)。6.用药期间宜进低盐、低脂、清淡易消化食品,不要食用辛辣、油腻食物。不要吃鱼腥的食物。7.用药期间不要饮酒,吸烟。不要久坐,要多静卧。8.多吃水果及富含纤维食物,保持大便通畅;少吃生擒类脏腑9.加强口腔护理,及时清除痰涎,防止阻塞呼吸道。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3.头孢噻肟钠1.05g约相当于1g头孢噻肟,每1g头孢噻肟钠含钠量约为2.2mmol(51mg)。1g头孢噻肟溶于14ml灭菌注射用水形成等渗溶液。4.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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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